深圳消委会曝光银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5大问题
日前,深圳市消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银行个人购房贷款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回头看”监督情况。市消委会收集了12家银行目前适用的个人购房贷款合同文本(个人购房贷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以下分别统一简称为“消费者”和“银行”),重新梳理以上银行格式合同文本,发现以下5方面问题:
一是强制借款人接受提前还款各项条件;二是限制抵押人行使房屋所有权;三是银行因形势变化单方宣布贷款立刻到期;四是房贷合同捆绑非房贷合同;五是未合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
针对发现的5大问题,深圳市消委会多次征求银行业监管部门、银行业消费者保护促进会、涉评银行、律师专家等多方意见,认真分析问题,形成最终点评意见。鉴于个人购房贷款合同由各总行统一制定,修改需经总行审批,秉承对深圳消费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各涉评银行与总行进行多番沟通,认真研讨市消委会评议意见并对格式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截至2019年8月,市消委会收到12家银行提交的书面情况说明及整改方案。消委会在发布会上表示,此次点评的29条格式条款均已整改完毕。12家银行全部接受评议意见并进行整改,整改率由2016年的52.9%上升至100%,成效显著。(全媒体记者阮元元、王纳 通讯员胡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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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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