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鼓励留用地纳入“三旧”改造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留用地落地兑现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其中明确,将留用地与一般的建设项目用地区别开来,加快留用地落地和指标兑现,鼓励留用地纳入“三旧”改造,降低留用地落地成本。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为加快推进留用地指标兑现,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重点项目落地,需要将留用地与一般的建设项目用地区别开来,在符合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从留用地的规划、用地审批、指标使用、落地成本等方面提出细化措施并加以推进,加快留用地落地和指标兑现。
《工作意见》鼓励留用地纳入“三旧”改造,留用地指标纳入旧村改造进行兑现,具体有四种方式:1.旧村全面改造范围内的“三旧”用地完善手续,无需抵扣留用地指标。2.单独改造的集体旧厂房、村级工业园,旧村局部改造的“三旧”用地以及纳入旧村全面改造的农用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及政府征收用于安置和公益设施的除外),按我市城市更新和留用地管理相关规定抵扣留用地指标,村出具同意抵扣的书面意见。3.村域范围内全部土地(包括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纳入改造范围的,原有留用地指标清零,今后征地不再安排实物留地。4.政府征收旧村改造范围内现状农用地用于安置和公益设施的,不安排留用地指标;用于其他用途的,安排的留用地一并纳入改造范围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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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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